材質:金屬
歷史分期:1895~1945(日治時期)
尺寸:長:7 x 寬:7 x 高:3 (cm)
取得方式:捐贈
原收藏者:黃海波
登錄號:KH2003.003.0007
藏品描述:1.黃海波先生的父親黃日鳳(日本人統治臺灣後始改名為黃善良)曾在清領後期(1858年至1894年)期間,擔任過保正,扮演地方「意見領袖」角色。本件為黃海波父親黃善良擔任保正時佩戴的胸章。清代臺灣的「保甲制度」原來是一種自衛組織,日治初期為鎮壓抗日勢力,1898年8月公布保甲條例,是總督府警察機構用來控制臺灣人社會的一種制度。部份資料來自〔★江廷遠,《保甲制度叢書》,1940。
2.日治時期,臺灣總督府為示尊重與攏絡,對於擔任「保正」(相當今之「村里長」者),頒給類似紳章之身分佩帶章。其以銀製造,底紳花紋,中鐫刻篆體「保正」兩字,背有年月及編號,為當時榮譽與地位之象徵物。明治年製作者直徑較大,大正年後已縮小。